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 會議室借用須知及收費標準
96.11.12 96-02722 修訂
100.01.13紡(100)企字第00147號函通報實施
101.12.28紡(101)企字第04835號函通報實施
一、借用本會17樓會議室,應填寫本會提供之會議室借用申請單,向本會提出申請,獲本會同意借用時,應於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租金,始可使用,逾期不予保留。
二、會議室(及設備)外借租金收費標準如下:
會議室借用申請單
會議室 |
可納人數 |
收費標準 |
第一會議室
(註1) |
80~120 |
場地租金:
時段:09:00~12:00:新臺幣8,000元整
時段:14:00~17:00:新臺幣8,000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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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租金:
單槍投影機:新臺幣3,000元整
無線麥克風:新臺幣500元整
茶水(紙杯) :新臺幣400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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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會議室 |
35 |
場地租金:
時段:09:00~12:00:新臺幣5,000元整
時段:14:00~17:00:新臺幣5,000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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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租金:
單槍投影機:新臺幣3,000元整
無線麥克風:新臺幣500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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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1.本會會議室國定假日及平日晚間不開放外借。
2.逾時使用每半小時增收總租金六分之一費用,逾時不滿半小時,以半小時計算,另逾時需支付清潔人員加班費用。
三、本會會議室如有緊急之用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,得逕行停止借用,本會除無息退還借用人已繳款項外,不負任何其他賠償責任,借用人不得異議。
四、會議室嚴禁喧嘩、叫囂、鬥毆、攜帶寵物入內及吸煙、嚼檳榔等情事,借用人並不得變更現有佈置或擅入與借用目的無關之場所。
五、租借使用所造成之公物毀損,借用人除須主動通知本會管理人員外,並應負責回復原狀、修復或照價賠償。
六、對借用本會會議室如另有疑問,請洽本會企劃行政處行政業務科:
本會地址:台北市愛國東路22號16樓
電話:02-23417251轉2968,傳真:02-23923855
七、本借用須知及收費標準,本會得隨時視需要修訂之。
紡拓會第一會議室
紡拓會第二會議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