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受理方式:
(一)依據行政院「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之「貿易便捷化/網路化」計畫,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重新建置原產地證明書系統,於94年8月31日正式啟用,請依下列方式申簽產證。
(二)一律改以電子方式申辦,申辦方式有2種:
1.經由關貿網路及汎宇電商2家通關網路公司,轉送電子資料
(三)為因應部分業者軟、硬體設備不及安裝或更新,或出口急迫者,申請人可以書面方式先申請產證(各產證格式可於貿易局網站列印下載或向本會索取),但須於1個月內將資料補登入系統中。
【
補登方式】
(四)申請人於書面申請後,1個月內若未進行補登作業,將無法繼續申請放行前產證;3個月內若未進行則將無法進行產證之申請。
三、書面申請檢附文件:
四、申請費用,每份收費250元,以正本計價,繳費方式:於每次申辦產證時計筆繳納。
五、服務時間:
週一至週五
上午 8:30~12:00
下午 1:30~ 5:30
六、本會地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