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| 2023年3月21日
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自今(2023)年2月15日施行以來,引起各界的關注。尤其是向企業徵收「碳費」的費率及時程。據金融市場數據供應商Refinitiv提供的資料,歐盟碳權價格於2月飆破每公噸100歐元。對此,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,碳價部分會優先考慮國內產業競爭力,不打算跟進歐盟。在3月開始和產業界公協會討論碳費子法草案,於年底推出,並呼籲產業界著手開始碳盤查,有利於進一步的討論。
立法院1月三讀通過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修正為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經總統本(2)月15日公布,正式上路實施。總計修正全文計7章63條,修正重點包含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、確立部會權責、排放管制及促進減量、徵收碳費、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,強化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機制等,成為國內氣候法制重要基礎。
環保署盤點修法後,尚有近30項事務需要訂定子法授權,其中關鍵的「碳費」子法關乎徵收費率、徵收對象,將優先展開研議,目標半年內提出子法草案,於年底(2023)或明年(2024)初定案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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