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 網站導覽 | 回首頁 | English | 宣導專區 | 採購公告 | 人才招募 | 公開資訊 | 連絡我們 | 電子報 | 會內郵件 分享 字級 搜尋
:::

氣候法三讀通過,碳費徵收規範

日期 | 2023年1月13日


2023年1月10日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更名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為臺灣首部將因應氣候變遷政策納入的法律,代表「排碳有價」時代正式展開。
 

氣候變遷因應法(簡稱氣候法),計有7章,63條,明定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,根據法條內容,碳費採階段徵收,首先針對287家年排放量達2.5萬噸以上、共占全國近八成的排碳大戶實施,如鋼鐵、半導體或水泥等,最快明(2024)年上路,正式開徵碳費。
 

後續碳費徵收細節由環保署進行研議,並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,包括修正盤查登錄作業、查驗認證機構管理、碳費徵收及費率、自主減量計畫、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。
 

此外,條文增訂以不正當方式短、漏報與碳費計算有關之資料者,以碳費收費費率之二倍計算應繳納費額;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代金、碳費之加徵滯納金、利息規定。
 

更新日期:2024-04-18
回上一頁 回頁首